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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委市政府出台了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兴城市农村经济发展局 添加时间:2018-01-15

一、总体要求

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逐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市利用2年左右时间全部完成所有村组同步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同时今年,全市选择工作基础较好、有一定经营性收入的村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再逐年由点及面扩大范围,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具有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二、改革内容

(一)清产核资。全市所有乡镇、村、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要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重点清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

(二)产权界定。在清产核资基础上,要对集体资产所有权归属进行确权,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

(三)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经济发展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解决成员边界不清的问题。

(四)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改革应主要在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镇,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和经济发达村开展,要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和特有的社区性,只能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

(五)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要逐步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起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的职能。

(六)发展多种形式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通过独立经营、承包、租赁、参股、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展各项经济活动,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

(七)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八)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利。严格保护集体资产所有权,防止被虚置。

(九)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2020年县(市)区都要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在试点基础上,争取利用35年时间,基本建立市、县(市)区、乡(镇)统一联网、三级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和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实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三、保障措施

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农村改革推进组负责推进落实,市政府组织市农委等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县(市)区、乡镇党委书记要亲自挂帅,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要成立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农业、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部门,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协调、综合和督查工作。各县(市)区要及时出台改革配套方案,明确改革工作任务、方法步骤,理清部门职责,强化监督指导。各地要广泛宣传动员,形成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加大政策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