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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bet365注册送35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7-07-14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新修订的《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十三五”总体规划的目标和任务,以“监管责任网格化、监管手段信息化、监管标准精细化、监督检查常态化”为标准,全面抓好我委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全市农业、畜牧业和粮食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牢固树立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红线意识,紧紧围绕“保安全、降事故”的主线,坚持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加强学习培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网格化”监管,努力实现全年不发生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目标。

     三、认真履行农业、畜牧业、粮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一)加强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指导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落实车辆、电、水、气、电梯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和防火、防盗措施,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重要会议、重要活动、节假日等重点时期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安全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政治部)

(二)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向广大农民群众及农机手进行安全专题宣讲,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事故案例和事故处置模拟应急演练;检查农机无牌证行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及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与民航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农用航空器的飞行计划。(责任单位:农机监理所)

(三)加强农村能源安全。检查大型农村能源工程资质设计施工、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和规章制度执行是否规范,工程建设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责任单位:农村能源办公室)

(四)加强农药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打击销售甲胺磷等国家禁用农药、在杀虫剂中添加其他违禁成分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农药等行为;加强对农民安全合理使用农药技术进行指导和宣传。(责任单位:植保站)

   (五)加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企业是否具备降尘、安全用电、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与警示标识;是否通过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否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消除隐患,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局安全科)
   (六)加强畜禽屠宰涉氨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全面摸清全市畜牧行业涉氨企业的情况,特别是涉氨制冷屠宰企业中含有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及快速冻结装置的情况,建立监管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责任单位:市局屠宰监管科)

(七)加强安全储粮监管工作。根据《粮食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负责促进安全储粮相关制度、政策和标准的实施;组织辖区内除中央储备粮安全检查工作,及时组织处置重特大粮油储存事故;接受国家粮食局委托对辖区内中央储备粮的储存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要求向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并及时处置重大粮油储存安全隐患和险情;对辖区内安全储粮工作提供技术指导。(责任部门:粮食调控储备科)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一)开展农业、畜牧业、粮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活动。根据市政府安委会有关通知要求,开展农业、畜牧业、粮食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重点检查农业、畜牧业、粮食
经营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情况,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一登记备案,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员财物安全。

   (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份定为2017年农业全行业“安全生产月”,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官网等媒介,采取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重点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提高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实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群众举报查实的隐患,逐一建立电子台帐,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排查、上报、核查、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
    三、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一)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执法监察、监督检查及委托第三方检查等形式,明确监管范围,规范监管程序,建立完善“企业查隐患、督查促整改”工作机制。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未按期整改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罚。加大监管力度,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以及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实行重点监管。
   (二)落实网格化监管。全面落实网格化、实名制监管,做到任务分解到网格、压力传导到网格、督导检查到网格、数据统计到网格、责任追究到网格。网格内每个企业都要有明确的监管人员,杜绝责任“空挡”和监管“盲区”。根据网格内不同监管对象制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配档,实现网格内所有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无缝隙。
   (三)强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聘请安全生产和农业、畜牧业、粮食专家,成立专家队伍,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下半年采取第三方机构或专家检查方式,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各1次;建立专家会商制度,实施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评估,视情组织1次以上行业性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形成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向委安委会汇报。
   (四)严格安全生产资质审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要求,在受理企业申请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或其他许可事项时,严格查验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资质条件,凡达不到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规定要求的,说明原因,不予受理,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生产关。
   (五)落实痕迹化管理措施。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将教育培训、宣传、监督检查、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做到工作有痕迹,责任可追究。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的监管责任。委安委会每半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调度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继续落实分管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将安全生产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和企业,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到位、到岗、到点,使“三个必须”和“网格化”、“实名制”工作要求真正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切实加强与安监、消防、质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互通信息。及时将存在问题和隐患的企业情况报送当地安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其进一步加强整改,切实消除隐患。  

    (三)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努力实现从突击检查向常态化管理转变,从少数人重视向全行业参与转变,从运动性检查向在线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监管转变;严格执行“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检查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随机性、真实性,不断建立完善日常监督长效机制,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常态化、科学化。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严明的纪律、务实的作风、扎实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对组织不力、不尽职尽责,搞形式、走过场的要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和问责机制,对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在依法问责企业相关负责人的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及权限,严肃追究监管部门及责任人员的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