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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农委关于设施农业安全防火检查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6-06-02
 

按照《辽宁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设施农业安全防火检查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发[2016]112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设施农业安全防火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市设施农业生产安全,市农委于4月中旬制定《设施农业安全防火检查工作方案》,并布置了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农业部门组织乡(镇)村于425日至513日开展了自查工作,市农委于516日至20日,组织抽查小组对各县(市)区设施农业小区展开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抽查。

一、进行安全宣传和安全培训

按照省农委安全防火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积极落实《设施农业安全防火检查工作方案》并印发了宣传单,以科技下乡赶大集和到部分合作社培训等形式为农户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宣传、设施农业安全防火科学知识,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二、各县(市)区自查情况

县级农业部门组织乡(镇)村积极开展自查工作,每个县区各成立了2个检查小组,检查内容包括:设施农业小区内、棚室周围、看护房及棚内是否存放易燃物,是否有安全隐患的火源;温室增温、补光等用电设施、设备质量是否合格;用电是否存在私自拉线现象;电线、插座、插头等是否存在老化现象;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物资配备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完好、存放地点是否合适、是否便于应急使用等。

1.兴城市共检查了10个经营主体,包括嘉和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富迪果蔬种植合作社、滋生蔬菜种植合作社、绿野蔬菜合作社、西边蔬菜合作社、思彤蔬菜合作社等,共检查了10个小区,30个设施大棚。

2.建昌县分别对老沟口食用菌开发专业合作社、佟杖子生态种植合作社、玲珑塔小河东种植大户、黑山科乡种植大户等46个经营主体60个小区进行了检查,检查设施大棚达500个。

3.南票区共检查了6个经营主体6个设施小区,如大兴乡富农蔬菜专业合作社等。共检查设施大棚252个。

4.龙港区共检查了2个经营主体4个设施小区200个设施大棚,检查范围包括蔬菜专业合作社和蔬菜种植大户。

5.连山区共检查了2个经营主体6个设施小区275个冷棚。

经检查发现各经营主体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包括:小区内杂草过多;老、旧棚区插座、插头、电线存在老化情况;部分小区没有灭火器。各县(市)区已责令整改。

三、市级抽查情况

市农委根据县级自查情况报告,成立了2个设施农业安全防火抽查小组,分别对5个县(市)区进行了抽查,重点抽查县级自查存在问题多的地区。在抽查小组的共同努力下,共抽查了9个经营主体,14个设施小区,135个设施大棚。

1.建昌县素珠营子乡佟杖子现代设施农业小区占地15038栋棚,通过抽查发现其安全防火工作做的比较好,动力线全部在设施大棚外面的上空,大棚内仅有少量的照明线,大棚周围的杂草已经清除,大棚内配有灭火器。

2.兴城市玄宇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安全防火工作做的比较到位,大棚内配有大量水管,不存在火灾隐患。兴城市兴凯农业设施加工有限公司大棚外部有暴露在外的电表箱,已责令整改。

3.南票区大兴乡富农蔬菜专业合作社没有配备灭火器,个别种植大户棚区存在线路老化现象,已责令整改。

4.通过对连山区老旧棚区的抽查发现存在线路老化现象,已责令整改。

5.通过对龙港区牛营子乡设施大棚的抽查发现,那里的农户上茬生产结束后,及时拆除了大棚内电线,等到下茬用时再安装,安全生产意识强,其它地区应该学习经验。

四、整改意见

通过抽查小组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设施农业安全防火检查工作,排除了日光温室的安全隐患,为农户安全生产提供了保障,但还存在一定问题,如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全面,对灭火应急措施掌握不多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加强提高农户的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开展防火灭火知识宣传培训,印发安全防火手册及宣传单,加深农户对安全防火知识了解掌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