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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种子管理局亮相解读新《办法》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1-09-27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亮相解读新《办法》

     9月9日,刚刚挂牌成立的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下称新《办法》)培训班上亮相,对新《办法》进行了解读。据了解,新《办法》在名称、种企的门槛、管理制度、转基因棉花种子的生产经营上有变化。

  种子管理局副局长马淑萍说,《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作为国务院颁布的第8号文件,是种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新《办法》就是为落实国务院8号文件提出的,它将对建设现代种业、种企做大做强指明方向。马淑萍表示,《管理办法》修订的指导思想首先是有利于农民用种,保护农民利益;其次是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第三是有利于强化监管。

  种子管理局吴晓玲处长表示,经过两年的全面调研修改,新《办法》终于出台。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主要在四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名称的改变,由原来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改为现在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去掉一个 “证”字,由原来强化对“证”的监管,转变为对种子生产、经营过程的动态管理;二是提高了种企的门槛,除了注册资本的门槛外,还提高了固定资产门槛,同时细化了相应的许可条件;三是明确了制度,强化企业的责任和监管部门的责任,实施两个报告制度;四是规范了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的管理。

  据了解,种企门槛的提高,是新办法最值得关注的地方。如“育、繁、推”一体化企业,要求注册资本1亿元、固定资产5000万元;进出口企业,注册资本 3000万元、固定资产3000万元;“两杂”生产经营要求注册资本3000万元、固定资产1000万元;非“两杂”农作物生产许可要求注册资本 500万元、经营许可要求注册资本200万元。

  吴晓玲表示,由于不同转基因作物的产业化程度不一,新《办法》明确了转基因作物的生产经营许可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当前转基因棉花在国内已经实现产业化,农业部公告第1643号令发布了《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规定》,自2011 年10月7 日起施行。随着其他转基因作物的逐步产业化,相关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规定也会随之出台。

  本次培训班由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和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共同举办,来自全国种子管理部门的80余人接受了培训。针对新《办法》与地方种子管理办法存有的不一致,全国农技中心邓光联副主任表示,需地方政府以《种子法》和新《办法》为依据,适度修订地方法律法规,稳步推进新办法的落实情况,共同促进中国种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中国种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