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农委关于开展农村沼气建设和使用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1-08-30
葫农发[2011]78号
转发省农委关于开展农村沼气建设和使用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村经济(发展)局: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省农委的要求,决定开展农村沼气建设和使用考核评价工作。现将省农委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沼气建设和使用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年度农村沼气建设和使用考核评价工作。
附件:关于开展农村沼气建设和使用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