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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9年葫芦岛市农垦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7-09-19

   《2017-2019年葫芦岛市农垦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分工方案》的制定背景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2019年辽宁省农垦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辽政办〔201739)文件要求,按照市领导的工作部署,市农委逐条对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起草了2017-2019年葫芦岛市农垦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该分工方案稿已通过市农委党委会审核通过、并征求了市编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13个部门、绥中县、兴城市、连山区政府的意见,均未提出修改意见。

二、分工方案》的主要内容

2017-2019年辽宁省农垦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共分三部分内容,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逐年提升的原则,对农垦改革发展重点工作进行了分解。 

第一部分2017年重点任务,七个方面20项。一是全面推进农垦改革。二是推进区域集团化和农场企业化改革。三是深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四是加强农垦土地管理。五是建立新型用工制度。六是推进农垦现代农业发展。七是加强政策落实。

第二部分2018年任务,六个方面13项。一是全面完成两个三年任务。二是深入推进农垦改革试点。三是推进区域集团化和农场企业化改革。四是创新土地管理方式。五是推动垦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六是推进农垦现代农业发展。

第二部分2019年任务,四个方面10项。一是推进区域集团化和农场企业化改革。二是创新土地管理方式、农业经营管理体制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三是全面完成省级农垦改革试点。四是推进农垦现代农业发展

三、《分工方案》的制定依据

分工方案》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2019年辽宁省农垦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辽政办〔201739),结合我市农垦工作实际制定。

四、解读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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