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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冬季设施蔬菜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7-11-07

各县(市)区蔬菜办:

根据《辽宁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设施蔬菜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市冬季设施蔬菜生产工作,推进设施蔬菜绿色发展、提质增效,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现就做好我市今年冬季设施蔬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重点

(一)抓好品种选择和集约化育苗。根据各地不同区域资源特点和生产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选择优质、抗病、高产、高效的蔬菜作物和优良品种。充分发挥已建蔬菜育苗中心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以茄果类、瓜类为重点的蔬菜工厂化育苗,推广营养基质穴盘播种、嫁接等温室集约化育苗技术,提高蔬菜育苗安全性和标准化水平,确保秧苗质量。

(二)抓好技术集成和栽培模式推广。以绿色发展为导向,按照良种良法相配套的原则,分作物制定和应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优化生产茬口结构,集成实用栽培技术,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积极发挥已建的国家级蔬菜标准基地、省级现代设施农业小区的宣传、带动作用,配合相关技术项目,大力推广宣传秸秆生物反应堆、工厂化育苗、水肥一体化、一网一板一蜂一幕一灯等四大主推技术,分作物组装、推广和应用符合地域实际的绿色发展技术模式。推广轻简栽培技术,进农机农艺结合,提高劳动生产率,推进机械化、社会化服务进程。

(三)抓好减肥减药和质量安全管理。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生物肥等,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计划和有机肥代替化肥行动。推广膜下滴灌和水肥一体化技术,确保精准施肥、精准灌溉。推进蔬菜标准化生产和病虫害统防统治,严禁购买、保存和使用禁限用农药。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健全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五项制度。严格落实质量管理措施,遵守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大力发展安全优质品牌产品的地方特色品牌,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充分保障消费安全。

(四)抓好防灾减灾和产销衔接服务。落实冬季冰冻、风雪、强降温、连阴天及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对设施蔬菜生产影响的防范措施,采取在设施棚室内加临时支柱、压实棚膜底角等措施应对冰冻、风雪等不良天气;采取晚揭早盖、多层覆盖、人工增温等增温措施应对强降温等不良天气;采取挂除尘条、反光幕、安装补光灯等措施应对连阴天、雾霾等不良天气;根据不同作物对温度、光照、水肥等需求,科学开展温光调控及水肥管理。落实冬季温室生产防火等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掌握供求信息,通过短信、微信、金农网络等途径向农民提供市场动态,确保冬季及两节期间蔬菜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营销活动,推动产销衔接、北菜南运,促进有序流通。

二、落实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对设施蔬菜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做好设施蔬菜生产管理工作。要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职责分工,强化督导检查。指导生产经营者优化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发展新模式,着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和绿色发展,提高产量、质量和效益,科学合理的施肥用药,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产品质量安全,坚决杜绝发生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

(二)加强指导服务。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设施蔬菜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各级技术推广、植保、土肥、质量监管等部门技术人员和有关专家的作用,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加大培训和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新型经营主体、农事企业与农户标准化生产水平,提高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覆盖率,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乡两级农业技术人员要定期开展冬季设施蔬菜生产安全技术指导工作,积极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如有病害、灾情发生,及时上报市级。通过督导检查,提高我市冬季设施蔬菜生产安全生产技术的普及率和到位率,确保设施蔬菜产量、质量和效益的稳步提升,保证全市冬季蔬菜供应充足、质量安全、效益提高。

 

 

葫芦岛市蔬菜生产管理中心

2017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