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文章来源:葫芦岛新闻网
添加时间:2017-12-05
根据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施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创新试点项目的通知(辽牧发[2017]178号)文件精神,对2016年结余资金继续实施该试点项目。经市、县(市)区两级畜牧、财政部门对申报单位补贴资金申请表、贷款合同等严格审核,认定兴城市张虎养鸡专业合作社、兴城市敬喜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符合此次贷款贴息条件。2家企业贷款金额2800万元,申请贴息金额56万元。
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用真实姓名与我们联系。
公示期限: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4日
联系人:关延羽 联系电话: 0429—3201808
附件: 2017年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创新试点项目汇总表.xlsx